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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和裝修
時間:2019-11-25
4.1 建筑要求
4.1.1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平面位置應符合表4.1.1的規定
表4.1.1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平面位置
實驗室級別 | 建筑物 | 位 置 |
一級 | 可共用建筑物,實驗室有可控制進出的門。 | 無要求。 |
二級 | 可共用建筑物,但應自成一區,宜設在其一端或一側,與建筑物其他部分可相通,但應設可自動關閉的門。 | 新建的宜離開公共場所一定距離。 |
三級 | 可共用建筑物,但應自成一區,應設在其一端或一側,與建筑物其他部分以密封門分開。 | 宜遠離公共場所和居住建筑。主實驗室離相鄰建筑物距離應不小于相鄰建筑物高度的1.2倍。 |
四級 | 獨立建筑物,但可以和較低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共用一個建筑物。 | 應遠離公共場所和居住建筑。主實驗室離相鄰建筑物距離應不小于相鄰建筑物高度的1.5倍。 |
4.1.2二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對象和工藝要求劃分污染區、半污染區和清潔區。
4.1.3主實驗室入口或準備間入口、不同區域之間以及特別有需要的地方應設緩沖室,并有明顯的區域標志和負壓顯示。除內更衣室可兼作緩沖室外,緩沖室只起過渡隔離作用,不得放置物件。
4.1.4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計應明確人員和物品進入路線和退出路線,條件允許時可設污物走廊。
4.1.5生物安全實驗室進入和退出路線上可根據工藝要求決定是否設置淋浴室。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退出路線上應設消毒液噴淋間,防護服型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還應設薰蒸間。
4.1.6人流路線的設置,應符合空氣潔凈技術關于污染控制和物理隔離的原則,如圖4.1.7—1~2所示。
圖4.1.7—1 三級實驗室人流路線
(虛線為緊急情況路線,虛線框為可選設置)
圖4.1.7—2 四級實驗室人流路線
4.1.7 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在藥浴室旁設旁通室,在緊急情況下允許通過該旁通室進退。
4.1.8 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宜設隔離走廊,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設隔離走廊。
4.1.9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室內凈高應考慮生物安全柜等設備的安裝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6米。
4.2 結構要求
4.2.1 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有足夠的結構可靠度, 一級和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結構安全等級不宜低于二級。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結構安全等級不宜低于一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結構安全等級不應低于一級。
4.2.2 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有足夠的抗震能力,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按乙類建筑設防,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按甲類建筑設防。
4.2.3 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為單層結構(不包括技術夾層和地下室)。
4.2.4 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主體不宜采用裝配式結構,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主體不應采用裝配式結構。移動式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圍護結構的材料可不受此條限制。
4.2.5 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宜設技術維修夾層,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設技術維修夾層。
4.3 建筑裝飾
4.3.1 生物安全實驗室均應采用無縫的防滑耐腐蝕地面,踢腳板應與墻面齊平,并與地面為一整體。一級和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地面與墻的交角,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所有圍護結構的交角,應為R≥30mm的圓角。
4.3.2 生物安全實驗室墻面、頂棚的材料應易于清洗消毒、耐擦洗不起塵、不開裂、光滑防水、耐消毒劑的侵蝕。
4.3.3 二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圍護結構表面的所有縫隙應密封。
4.3.4 一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可設帶紗窗的外窗;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外窗應采用雙層密閉窗;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不應設外窗,但可在內墻上設密閉觀察窗,觀察窗應采用安全的材料制作。
4.3.5 生物安全實驗室均應有防昆蟲防鼠措施和防動物外逃的措施。
4.3.6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門應采用能自動關閉的密閉門。
4.3.7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計應充分考慮生物安全柜、負壓動物隔離器、雙扉滅菌柜等設備的尺寸和要求,必要時應留有足夠的搬運孔洞,以及設置局部隔離、防震、排熱、排濕設施的可能。
4.3.8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半污染區及污染區內的頂棚上不得設人孔、管道檢修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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